2008年洛南县各级党组织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业务,坚持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为目标,认真抓好警示训诫工作。
一是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做好警示训诫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和工作方法。二是增加人员力量。县纪委为党风廉政室配备了警示训诫业务工作专职干部,强化对全县工作的指导协调。三是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排查警示训戒线索,全年共实施警示训诫67人(个),其中警示提醒30人(个),诫勉督导24人(个),责令纠错13人(个),涉及科级领导和单位11人(个),村级干部22人。
通过实施警示训诫,使一些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保障了县域经济工作的开展。
(洛南县廉政办 王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