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洛市洛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廉政要闻 >> 正文
 洛南县决定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时间:2009-08-28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洛南县决定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中共洛南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前一段进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行政村(社区)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强化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县上“两办”的通知要求,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民主酝酿,坚持条件和程序,坚持差额选举,11月底前在所有的村级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并且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思路,强化对村级(社区)事务的监督,务求今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阶段性的明显成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洛南县廉政办)

上一篇:洛南集中开展“四部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下一篇:洛南迅速学习贯彻中央四个反腐倡廉法规文件

Copyright © 中共洛南县纪委 洛南县监察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90223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