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创新政风行风评议方式扎实开展评议活动
近日,我县县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本次评议对象为行政(经济)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乡镇人民政府共99个部门。评议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全局意识、依法办事、队伍管理、为民服务、群众观点、政(事)务公开、投诉处理、廉洁自律十个方面。评议过程分社会服务对象(企业及其它对象)、乡镇、县级领导、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问卷调查、政府纠风办综合评分八个层面进行评议评价。
为了确保评议活动取得实效,评议评价结束后,县政府纠风办将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以文件形式通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条款,即各序列排序最末单位不得评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优秀”档次;对“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免评单位、优秀单位”和“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通报表彰。四个序列的前三名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行政(经济)管理部门(单位)的第四名至第八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第四名至第六名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和免评单位可参照精神文明单位的奖励办法对单位人员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评议各序列名次相对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政府负责人出面或受政府委托,由纠风办领导出面,按照警示训诫的有关规定要求,对其领导班子实施警示训诫,帮助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将其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垂直管理单位的评议评价结果,由县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管理部门通报。
(县政府纠风办 屈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