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注重评议评价结果运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为了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洛南县加大评议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将评议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条款,即各序列排序末名的部门单位不得评为年度“优秀”档次。对“年度政风行风建设4个免评单位、17个优秀单位”和22个“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以洛政发(2010)8号文件对评议评价结果情况进行了通报表彰。同时,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和免评单位可参照精神文明单位的奖励办法对单位人员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各序列名次相对靠后的单位按照警示训诫的有关规定要求,对其领导班子实施了警示训诫,帮助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将其列为本年度重点评议对象。垂直管理单位的评议评价结果,由县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管理部门通报。
(洛南纠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