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洛南县各级党政组织认真贯彻《党内监督试行条例》,创新工作方式,推行各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为了提高述职述廉工作的效果,结合全县的实际,县委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县纪委印发了省纪委《关于在市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廉的实施办法》,使述职述廉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一是结合年度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普遍开展了乡、镇、县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向机关全体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述职述廉。二是基层站所和行政村领导干部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群众述职述廉。三是开展了乡、镇、县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目前已有20名乡、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四是探索推行县直派驻纪检组(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结合年度工作考核,要求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普遍写出书面述职述廉报告,然后确定重点对象,召开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述职述廉会议,目前已连续多年开展了派驻纪检组长述职述廉活动。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述职述廉,交流了工作经验,注重群众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测评,抓好述职述廉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
(洛南县纪委 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