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度创新工作。今年来,通过调查研究,精心指导,在麻坪镇试点实施为民服务代理制度。麻坪镇主要领导积极配合实施,先后建起了为民服务代理室和党政综合服务厅,购置了必备的办公设施,印制了《为民服务代理工作指南》,制定了《为民服务代理工作纪律规定》、《为民服务代理工作接转制度》、《为民服务代理限时办结制度》、《为民服务代理工作首问负责制》、《为民服务代理工作责任追究制》等8项制度,安排镇机关、镇属单位干部轮流坐班,接待群众,开展代理服务。截至目前,共计接待群众292人,代理事项248件,现场办结116件,接转办理124件,代理事项、群众落单达到98%以上,收到较好效果。我们将不断修订完善此项制度,逐步在全县推广,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 廉政办 李志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