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洛市洛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廉政要闻 >> 正文
洛南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村组站所延伸
时间:2010-11-18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洛南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村组站所延伸

 

在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中,洛南县结合基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现了对村组站所的全覆盖。

报告对象和报告内容:一是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要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重要工作决策、部署、举措、发展规划、计划、工作进程以及影响和谐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件、事项。二是乡镇所属单位要报告重要工作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进程、本单位发生的和分管的影响和谐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件、特别是突发事件、资产处置、大额度资金使用、干部调动任用等事项。三是村(社区)主要干部和乡镇所属站所单位负责人要报告个人、家庭及子女建房、购房和房屋处置、出租、红白喜事办理、违法违纪违规以及被立案查处、本人思想动态和认为需要向党组织报告的事情。

报告按照“逐级报告、分类受理、备案登记、归口处置”的办法进行操作。形式为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对突发事件先电话告知再书面报告,而且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乡镇党政一把手报告。对于不及时、不全面报告,漏报瞒报或者不报告的,相应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

             (洛南纪委 詹绪敏)

上一篇:洛南乡镇干部开展“大练兵活动”提升服务科学发展能力

下一篇:洛南在乡镇基层推行“干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

Copyright © 中共洛南县纪委 洛南县监察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90223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