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洛南县政府纠风工作以关注民生,切实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纠风工作,专项治理和纠风治乱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行评工作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办法,对原制定的两个政风行风《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为了使测评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将评议分为社会服务对象(30%)、乡镇及县级领导(20%)、特邀监察员或行风监督员(10%)、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问卷调查(15%)、县政府纠风办(10%)等六个层面进行,并把部门的下属单位列入评议评价范围,使其和主管部门进行“捆绑式”评议评价,对在当年测评中名次靠后的部门下属单位,该单位和其主管局均在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优秀单位,从使测评对象更加广泛,测评层次更加丰富。二是改革评议评价方式。采取半年(40%)测评和年终(60%)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部门、行业进行评议评价,使评议评价结果更加客观,更加公正、公平。三是从社会各界聘请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实施行风动态监测。县纠风办从社会各界聘请16名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并将16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划分为5个监督工作小组,包抓乡镇和县级部门行业,定期收集各小组对乡镇政风和部门行业行风的意见和建议,纠风办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发函给各乡镇和部门行业进行整改,促进各级各部门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洛南纪委 屈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