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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建立“六个”机制 确保纠风案件查处到位
时间:2011-06-21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为了切实纠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洛南县纠风办注重制度创新,建立六个机制,确保纠风案件查处

一是协调办案机制。制定和完善了《纠风案件协调制度》和《纠风案件协调例会制度》,建立由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牵头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用制度定责任,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对于复杂的纠风案件,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分析案情,确定协调办案、联合办案的方式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县纠风办负责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利用各自的职能优势,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形成有利于突破纠风案件的整体合力,要求做到“四个不放过”即: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搞清的不放过,重要问题没查出结果的不放过,违纪违规案件和人员没得到处理的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

二是办案责任机制。按照明确目标责任、细化质量标准、制定考核措施的办法,定领导、定方案、定责任、定质量、定时限,通过明确领导责任,真正把查办案件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快速反应机制。按照纠风案件的性质和特点,切实做到 “四个及时”,即及时到达现场、及时固定证据、及时查清案件、及时解决问题,力争取得实际的效果,赢得群众满意。

四是跟踪督办机制。对发生在教育、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易反弹或疑难案件,实行跟踪督办。对已经查结的,由调查组直接答复投诉人或举报人,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纠正;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实行专人督办,公开办理结果;对未按时查结的群众投诉,实行挂牌催办、限期办结;对基层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由县纪委派出督查组进行指导、督办;对下级纪委查结有困难的,实行“下管一级,派人领办”,努力做到案件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五是纠建并举机制在工作实践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查教结合、查纠结合和查建结合。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进行专题调研,实施专项治理,达到了“查处一案,治理一线”的效果。通过“一查三看”(查建结合,查处一起案件看处理结果是否到位、看纠正问题是否到位、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从中研究发现一些共性的问题,分析发案原因,找准制度漏洞,研究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使纠风案件查处工作的治本功能和后续效应得到应有发挥

六是督促检查机制。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中央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督促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把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从而使纠风工作更加贴近实际,努力取得广大人民消费的实际效果。        (洛南县纪委  屈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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