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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采取四项措施 提升案件监督管理水平
时间:2011-07-15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近年来,洛南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纪委提出的“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协调高效、服务到位、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职能,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

一、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反腐败协调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承办好洛南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是做好机关办案协调工作,抓好相关事项的落实。三是组织指导案件协作区办案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案件线索的管理。一是采取各种措施加强重要案件线索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重点案件及备案案件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

三、加强对查办案件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办理。一是采取监督检查方法对加大办案力度的部署进行督促落实。二是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办理上级机关、领导批办、交办的案件。三是加强对委局机关使用办案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案件统计和案件分析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案件统计制度,认真做好案件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二是加强案件对办案形势及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对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为纪委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洛南县纪委   何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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