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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在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中坚持做到“六个一律”
时间:2011-07-29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近期,洛南县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六个一律”。一是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二是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三是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污的,一律停产整治;四是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五是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六是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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