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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出台《村级主要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办法》
时间:2011-12-05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洛南出台《村级主要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办法》

 

 为了促进农村干部廉洁从政,更好的服务党员群众。根据省市关于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和《洛南县村级干部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近日,洛南县制定出台了《村级主要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审计办法突出了四大重点环节:

一是明确审计对象。该办法规定:审计的主要对象是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审计工作坚持任期和离任审计与考核测评相结合,任期和离任审计与核对账务相结合,任期和离任审计与处理问题相结合,任期和离任审计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四个原则。

二是严格审计程序。对村级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由各镇党委、政府组织,镇经管站具体实施;涉及重大项目和重要问题的审计,由县审计局、县经管站及镇政府组织实施。任期和离任审计在村级主要干部离任1个月内进行,主要对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本届任期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因审计需要可以向前追溯;届中任职的审计主要对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三是突出审计重点。该办法规定,对村级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五项:一是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二是村级财经法规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支出票据是否规范,支出用途是否合理,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产、资金,有无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三是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村级集体资产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的行为;集体土地、矿产等资源的招标、拍卖、租赁等程序是否规范;村级重大项目建设是否公开招标;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是否规范管理;粮食直补、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发放;财务公开是否全面、及时、准确。四是被审计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及廉政纪律情况。五是镇党委、政府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

 四是突出结果运用。该办法规定:审计结束后,由经管站(审计局)根据审计的情况,向镇党委(县委组织部)提交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干部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做出评价。审计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必须如数退还集体;涉及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审计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和镇党委备案,作为对村级主要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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