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不断深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强化换届后新任职干部廉洁履职意识,推动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洛南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县镇、村(社区)、站所干部中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学习教育宣传月活动。
学习教育宣传月活动主题:学规定、促廉洁、谋发展、保和谐。本次活动从5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历时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宣传(5月1日至15日)。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县纪委翻印《规定》“口袋书”下发各镇,作为学习宣传资料。县委党校抽调理论骨干组成“流动党校”深入各镇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帮助镇村干部深刻领会《规定》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各镇组成宣讲小组深入辖区各村开展《规定》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村村到,全覆盖。第二阶段:对照检查(5月16日至25日)。主要任务:一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要通过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当前基层干部履行职责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原因、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同时要重点针对便民服务、廉政风险防控和民生工程大调研大走访大促进活动的开展情况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照《规定》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纪律,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切实解决个别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作风不实、铺张浪费、办事不公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三是撰写“清风伴我行”征文。在调研和解决问题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反腐倡廉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日常生活,运用诗歌、散文、通讯、言论等形式写亲身感受,抒真情实感,弘扬新风正气,鞭挞不正之风,撰写“清风伴我行”主题征文。第三阶段:总结提高(5月26日至31日)。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落实《规定》的工作措施和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制度体系。二是做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各镇、各部门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纪委上报活动总结。每个镇、每个部门同时还要至少上报一篇专题调研报告和一篇“清风伴我行”征文。
为了确保学习教育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县纪委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发涛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李湛泉,纪委副书记石洛军任副组长,其他纪委常委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巡回各镇各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活动结束,将严格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责任制综合考核。
(洛南纪委 詹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