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改进年度考核工作。在考核组织上由原来的县直党委考核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改进为今年的由县直纪委常委带队,逐单位考核县直纪委、纪检组。在考核评定上由原来的年终一次考核改进为半年和年终考核各占一定分值比例,同时采取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加分的办法,综合评定,提高对工作评价的准确性。
二是改进平时培训管理。实行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跟班轮训制度,轮训每3个月为一期,每期轮训4个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纳入纪委监察局机关统一管理,轮训结束时根据轮训工作情况作出轮训鉴定,作为考核管理的一项内容,纳入考核范围。
三是改进述职述廉。由原来的选人述廉变为全部述廉。现场点评、现场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所在单位,对测评处于后三位的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进行约谈,限期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