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出台八条规定严格落实省委 “十条铁规”
为全面落实各级干部工作责任,从严从实强化干部监督管理,集聚各方力量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洛南县出台从严加强干部管理八条规定,严格落实省委脱贫攻坚“十条铁规”。
一是从严落实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责任。镇(街道)、村(社区)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上来,坚持亲历亲为、以上率下,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二是从严落实县级领导的主体责任。八大战区总指挥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主动做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每月驻镇办工作不少于15天;县级四套班子成员要全员参战、分工包抓、各司其职,每月驻村不少于4天。
三是从严落实镇办党委政府的直接责任。各镇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主责主业,拿出70%以上的精力、调动70%以上的干部力量投入脱贫攻坚,抓好精准识别、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镇办干部要认真履行包扶工作职责,每人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
四是从严落实村级“两委”班子的具体责任。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把全部精力用在脱贫攻坚工作上,认真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广泛组织发动群众,精准施策、帮带引领,村干部补贴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
五是从严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帮带责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要与原单位工作彻底脱钩,坚持吃住在村,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镇办和县直部门所有承担包扶任务的干部都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分内之责,每月必须到包扶村工作5天以上。
六是从严落实部门行业的扶贫责任。扶贫、农业、移民、教育、林业、民政、人社、住建、卫计等脱贫攻坚“八个一批”牵头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行业扶贫推进会议,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县扶贫局每月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点评通报。
七是从严落实干部管理有关要求。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落实十要十不准纪律规定。即:要政治清醒,服从安排,不准自由散漫,各行其是;要深入一线,到点工作,不准高高在上,擅自脱岗;要精准识别,核准信息,不准虚报瞒报,优亲厚友;要精准施策,发展产业,不准脱离实际,盲目跟风;要精准退出,实事求是,不准欺上瞒下,数字脱贫;要用活政策,管好资金,不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不准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要体察民情,关注民生,不准与民争利,刁难群众;要发扬民主,依法办事,不准脱离群众,独断专行;要扶志扶智,着眼长远,不准以钱代帮,敷衍塞责。
八是从严做好监督检查。要建立以暗访为主的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跟踪预警全方位督查机制,把脱贫攻坚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使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对在脱贫攻坚考核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优秀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或破格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勇于担当、大胆干事,出现失误的根据情况容错纠错;对擅自脱岗、失职渎职、作风飘浮、工作不力、搞虚假政绩、数字脱贫的,视其情节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