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洛南县对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石门镇明德小学校长黄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8月26日至28日,在石门镇教师暑期培训学习期间,石门镇明德小学校长黄琳违规为该校12名参训教师每人每天发放生活补助50元,共发放18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4月10日,洛南县纪委给予黄琳党内警告处分。
二、高耀镇杨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变绒公款购买烟酒和吃喝问题
2013年元至12月,高耀镇杨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变绒采取“账外账”的方式,公款购买香烟支出8549元,公款招待支出1828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5月1日,洛南县纪委给予刘变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