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洛市洛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廉政要闻 >> 正文
洛南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6-27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为了持续传导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强烈信号,近期,洛南县对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一、永丰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杨军组织干部职工公款聚餐问题

 2016年1月28日至2017年2月17日, 永丰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杨军采取加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946元,分别用于站上职工聚餐、慰问住院干部职工等。2017年6月22日,永丰镇党委给予杨军党内警告处分。

二、寺耳镇高村王西峪组组长闫建锋公款吃喝和购买香烟问题

20153月至20174, 寺耳镇高村王西峪组组长闫建锋,私自组织组内外群众在本村组饭店公款吃喝16次,并多次公款购买香烟,累计花费4339元。2017622日,寺耳镇党委给予闫建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一篇:刘文革深入石门麻坪两镇走访慰问党员

下一篇:洛南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Copyright © 中共洛南县纪委 洛南县监察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90223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