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洛市洛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廉政要闻 >> 正文
洛南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时间:2017-09-13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为了落实中省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持续传导执纪监督问责强烈信号,近日,洛南县纪委对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城关街道办八里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张卫安侵吞国家民政救灾补助资金问题。

2010年9月,张卫安以其亲属名义套取、侵吞国家民政灾后倒房重建补助资金34000元。2017年5月26日,洛南县纪委给予张卫安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34000元予以收缴。

2.洛源镇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凡套取国家低保金问题。

2015年12月,刘凡在未经群众评议和村集体会议研究的情况下,虚报3户困难群众低保,套取国家低保资金5260元用于全村核桃科管、环境卫生整治雇工补助开支。2017年5月17日,洛源镇党委给予刘凡党内警告处分,套取的5260元资金予以收缴。

3.灵口镇龙泉村常洼组组长史月民转移群众低保金用途问题。

2014年6月,灵口镇龙泉村常洼组组长史月民将该组2013、2014年度的5户困难群众低保金10260元收回,用于本组群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补助和村民小组道路维修。2017年6月2日,灵口镇党委给予史月民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回的10260元低保金追回发给原低保户。

 

 

 

    

上一篇:洛南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下一篇:王岐山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上强调

Copyright © 中共洛南县纪委 洛南县监察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90223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