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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通报曝光3起侵害群众利益和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7-11-27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助力脱贫攻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近期,洛南县纪委对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寺耳镇五仙村孙家沟组组长刘双武向群众违规收费问题2012年至2014年,刘双武在为本组群众办理低保过程中,违规向每户低保户收取15元手续费,累计收取40户600元。2017年6月15日,寺耳镇党委给予刘双武党内警告处分。

2.三要镇沙河村小塬组组长邢忠民转移群众低保金用途问题。2015年1月,邢忠民收回本组5户群众低保金9400元,用于购买本组群众过红白喜事灶具用品和缴纳本组群众慈善“一日捐”等。2017年9月15日,三要镇党委给予邢忠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门镇石门街社区文书樊江峰违规享受扶贫贴息贷款问题。2015年4月,樊江峰利用工作之便,以贫困户名义违规申请扶贫贴息贷款5万元,享受国家扶贫贴息4475.8元。2017年7月18日,石门镇党委给予樊江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贴息4475.8元上交镇财政。

4.城关街道办石塬村村委会主任张明娃违规发放交通补贴问题。2016年6至12月,张明娃以报销加油票的方式,为村上3名主要干部发放交通补贴1091元。2017年9月15日,城关街道党工委给予张明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5.四皓街道办桃官坪村党支部书记师平治违规发放话费补贴问题。2016年1至12月,师平治采取变卖村饮水工程剩余物资的方式为5名村干部发放话费补贴600元。2017年9月18日,洛南县纪委给予师平治党严重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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