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洛南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央及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省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履职尽责,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疫情发生以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印发了《洛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明干部纪律九条规定》,明确提出对疫情防控期间责任落实的工作纪律,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洛南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期间共问责相关人员124名,其中约谈提醒61人,批评教育3人,责令检查21人,诫勉31人,组织处理(停职检查)1人。党纪政务立案7起7人(科级1人、村级4人、一般党员2人),其中县纪委查处1件1人、镇办纪(工)委查处6件6人,给予党内警告5人、政务警告1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问责单位7个,其中通报5个,检查2个。同时,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及时对疫情防控期间镇办纪(工)委查办的6起案件进行了协审和复核,确保案件事实清楚、量纪适当,不存在畸轻畸重问题。县纪委不断保持高压态势,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疫情防控得到成效,稳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史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