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清明节、五一假期风清气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纪委和县委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带头遵规守纪,做到“九个严禁”: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公务接待,不得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公款吃喝,不得搞隐秘聚会、“一桌餐”、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误餐费、加班费、值班费或其他福利待遇;严禁批准、组织、参加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学习、考察、培训等差旅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停放公车,不得借用、占用管理和
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值班期间饮酒、擅离职守、脱岗、漏岗。
二、加强值班带班。各镇办、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带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主要负责同志和带班领导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如遇有应急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
三、倡导文明祭扫。严格遵守市县各项工作要求,倡导文明祭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监管,形成崇尚廉洁、文明、节俭、绿色祭扫风尚,培育和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四、做好疫情防控。要坚决克服疫情防控麻痹侥幸、松懈厌战思想,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责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不聚集、不扎堆,坚决落实各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要求,统筹抓好复工复学、春耕生产、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明、五一假期的各项工作要亲自安排,夯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职,强化专责监督,确保清明、五一假期各项工作健康有序。
中共洛南县纪委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