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南县始终将政治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坚守政治定位,坚持“常规为主、机动为辅、专项针对、巡村托底”工作思路,以开展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夯基础,抓规范、促提升,采取“六项举措”,强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夯实工作基础强保障。该县委始终将巡察工作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来抓,县委书记璩泽涛就巡察工作提出“四个优先”要求,即优先保障巡察机构工作经费,优先解决巡察工作所需设备设施,优先将精兵强将选派到巡察岗位使用,优先为巡察工作开绿灯,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抽调参加巡察工作干部不执行县委驻村扶贫有关规定。县委及时研究成立3个专职巡察组,调整充实巡察机构人员9名,按照每年不少于50万元标准预算工作经费,解决巡察机构办公用房30间,协调县财政拨付60余万元专项资金为巡察机构购置办公所需设备设施,并从县纪委调拨巡察公务用车一辆,巡察工作基础不断得到保障。
强化学习培训提素质。始终坚持“磨刀不误砍柴工”理念,坚持每轮巡察前集中辅导培训不少于1周时间,聘请党建、纪检、财政等方面业务领导专家专题辅导,邀请巡察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业务骨干现场交流,组织观看《巡视利剑》感悟教育,多形式探讨巡察发现问题的途径和技巧,印发《巡察工作手册》强化日常跟进学习,推行培训知识测试合格者上岗巡察制度,确保参加巡察人员能力素质过硬。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方式,全县巡察机构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全国市县巡察办主任提及培训、省委巡察工作业务培训和市委巡察业务培训,实现巡察全覆盖。选派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参加省委第八、第九轮巡视,“以干代训”实战培训,为全县工作巡察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经验借鉴。
建立激励机制聚合力。县委印发《关于运用鼓励激励机制加强巡察干部管理的办法》,优先提拔重用从事巡察工作干部,先后将从事巡察工作5名同志提拔使用,5名干部交流重用,15名干部评为度优秀公务员,妥善落实巡察进驻生活补贴,增强了巡察岗位吸引力。
改进村级巡察方式提质量。研究制定《洛南县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创新推行重点村形成巡察报告、一般村形成问题、线索、信访、意见四个清单的“一报告四清单”制度,采取发放巡察“连心卡”、公开组长、副组长联系方式,扩宽反映问题渠道,鼓励干部群众提供干部问题线索,有效解决群众不信任、信访少问题;改进巡察方式,加强下沉走访,变“坐等式”被动巡察为主动介入,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院落到群众家门口搞巡察,倾心听取群众心声,有力的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全县村级巡察质量稳步提升。
深化“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促提升。县委着眼“夯实基础、规范提升、促进发展”目标,对标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以“六强化六提升”为载体,不断深化“巡察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成立巡察发现线索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巡察机构与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机关单位协助配合机制,制定《洛南县巡察监督“三个聚焦”问题清单》,按照县级单位、镇办、村(社区)等不同层次,将“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细化成62个具体问题,使巡察监督操作性更强、指向性更明,发现问题更加精准。
加强专职化督查促整改。坚持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严格执行《关于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工作实际,抽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巡察机构领导及业务骨干组建专职队伍,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针对巡察整改“八查八看”要求,推行巡察整改工作百分制量化考核,把巡察整改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评优树模范围,对巡察整改“差”的3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全县巡察整改到位率均在90%以上。
截至目前,该县委任期内104个巡察对象提前实现巡察全覆盖目标,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042个,移交问题线索308件,已处置党员干部108人,其中立案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移送司法处置2人,有力发挥了政治巡察“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