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党组要通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一体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生态林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以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检验巡察整改成效”。县政府副县长郭民成在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林业局党组情况反馈会上强调。
今年以来,洛南县委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研究下发《洛南县县级领导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若干措施》,要求县级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和镇办巡察整改工作督导指导、跟踪问效,应认真履行以下四项工作职责:
出席会议传到压力。参加分管联系单位和镇办巡察情况反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汇报会,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巡察整改具体要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督导指导推动落实。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和镇办巡察整改工作的督导指导,督促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审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督促建立常态化制度机制,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
监督检查促进整改。不定期抽查检查整改工作情况,听取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分管领域存在的普遍性或系统性问题,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强力推进整改。
约谈问责倒逼履职。针对巡察反馈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整改工作需要,对分管联系单位和镇办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整改不力的先行约谈并提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问责。
据了解,制度实施以来,该县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出席被巡察单位情况反馈会9场次,审阅巡察机构情况通报30余份,审核把关巡察整改方案和报告20余份,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有15个被巡察党组织被评定为“优秀”等次,19个被巡察单位评为“一般”等次,1个被巡察党组织评为“差”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