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洛市洛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廉政要闻 >> 正文
洛南:以基层监督之“质”提基层整治之“效”
时间:2024-05-30  来源:洛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唐亚萍   点击:
今年以来,洛南纪委监委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机融合,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优化充实人员,增添集中整治力量。 洛南县纪委监委坚持内部挖潜、局部调整,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执法倾斜,对内设机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了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案管)室、纪检监察室人员力量,保障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综合推动、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力量。同步,为16个镇办各增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名,下发了《规范镇(街道)纪(工)委分工调整事宜通知》,对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调整提出了明确要求,保障了镇(街道)纪(工)委推动集中整治的时间和精力。
“室组地”联合,加大集中整治力度。 实行派驻机构人、财、物由委机关统一管理,建立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印发《深化办案协作区工作的通知》,将镇(街道)划分为6个协作区,分别由县纪委监委各班子成员牵头,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配合,压紧夯实集中整治责任。明确重点信访举报、重点案件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抓,采用重点领域“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重要问题“室组地”联合查办等形式,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排查集中整治问题线索66件、重点案件线索16件,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16人。
健全协作机制,凝聚集中整治合力。 加强与集中整治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联席协作,强化与财政、审计、司法、公安等执法、司法机关贯通协调,建立行业领域移送群众反映问题、执纪执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机制,制定《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明确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执法单位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要求。集中整治以来,职能部门排查群众反映问题112个,移交问题线索7条。
调动村级力量,提升集中整治质效。 推动村级纪检委员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主任,综合分析全县247个村(居)集体经济、村级矛盾、监督任务等情况,制定《洛南县开展村级“三色”监督、提级监督实施方案》,对确定为“红色”的10个村(居)由县纪委监委提级监督,选派纪检监察干部担任“红色”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切实规范“微权”,严防“微腐败”。持续深化“网格化+廉勤监督员”工作点题监督、廉勤报告会、座谈会等机制,发挥廉勤监督员群众身边监督优势,使群众意见有人听、群众困难有人帮,切实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在群众身边。目前,全县70%的村实现了纪检委员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主任,廉勤监督员收集的7981个问题得以及时解决。

上一篇:清廉洛南建设大家谈 | 县科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武锋

下一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布

Copyright © 中共洛南县纪委 洛南县监察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90223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