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案件回访“三步法” 提升执纪综合效果
时间:2024-06-17
来源:洛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孟帅 史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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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洛南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不腐”一起推进,注重对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帮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调整心态,重拾信心,回归队伍。体现组织关爱,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热情,提高监督执纪效果,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一是“应访尽访”全覆盖。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将人员回访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按照案件查办情况,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由各纪检监察室和各镇(街道)纪(工)委、县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步组织实施。深入了解所在单位或地区政治生态情况,及时跟进对关键人、关键事的监督,日常监督与跟踪回访同部署、同落实,动态掌握回访工作情况,为做好日常监督提供新的方法路径,实现回访教育和日常监督双提升。
二是“访深访透”送关爱。本着因人而异、安全稳妥的原则,结合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身份、性格特点、工作生活、违纪违法性质情节,形成个人“画像”,杜绝“千人一面”。采取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重点了解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改正情况,现实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所在单位对其教育管理、关心激励等情况,受处分人员的意见建议等,提高了回访精准度。同时突出引导转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回访对象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转化思想、转变态度,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回访组对受处理或受处分人员提出的合理要求以及个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给受处分干部树立“改了就是好同志”的思想意识,传达组织“不抛弃不放弃”的关爱,彰显了对受处分人的教育激励和关怀帮助。
三是“访出效果”求实效。加强对回访结果的运用,将回访结果纳入干部廉政档案保存,作为日常监督、出具廉政意见等工作的参考。回访结束后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反馈其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情况。对积极悔错改错、成绩突出的向组织部门予以正向反馈;对认错悔错态度诚恳,但思想顾虑较多或态度不端正、干劲不足的,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态化帮扶,加强教育引导、促进思想转化,让受处分人员重拾信心再出发。今年以来,已完成对15名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回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洛南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不腐”一起推进,注重对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帮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调整心态,重拾信心,回归队伍。体现组织关爱,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热情,提高监督执纪效果,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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