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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严明防汛抢险工作纪律的通知
时间:2024-07-20  来源:洛南县纪委监委   点击: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县委防汛抢险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优良作风全面做好汛期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将防汛抢险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救大灾”思想,坚决守住安全度汛底线,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重点工作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履职尽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防汛抢险工作任务压紧落细落实;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执行全县防汛救灾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

二、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制,坚持预防预备与应急处突相结合,细化落实防汛抢险工作措施,确保防汛救灾思想不松懈、人员不脱岗、工作不松劲。各党组织书记要冲锋在前、率先垂范扛牢第一责任,一线组织指挥,严防死守。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扛牢防汛抢险行业责任,做实做细监测监管、联系包抓、防汛保障等工作,推动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各镇办、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到思想上一丝不苟、责任上一环不漏、措施上一抓到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决严明防汛纪律。各级党委(党组)要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防汛救灾工作前面,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做到“八坚决八严禁”,即:坚决服从上级决策部署,严禁贯彻落实防汛救灾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消极应付、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坚决落实防汛救灾物资、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抢险资金和物资;坚决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乱报汛情灾情;坚决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未经请示同意私自外出;坚决杜绝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防汛抢险工作,严禁不到现场、遥控指挥;坚决开展安全隐患巡查排查,严禁麻痹大意,抱有侥幸心理,巡查排查流于形式;坚决落实防汛救灾期间干部作风要求,严禁防汛期间违反规定饮酒、娱乐等行为;坚决维护防汛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严禁造谣、信谣、传谣,以过硬作风保障推动防汛救灾工作落地落实。

四、坚决从严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职能,按照防汛抢险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要紧盯防汛抢险责任履行、值班值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点位地质灾害隐患巡查监测以及防抢撤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常态化下沉一线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落实防汛抢险各项部署要求。对在防汛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离职守、失职失责,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抢险资金和物资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行为,特别是汛期违规饮酒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以铁的纪律为防汛救灾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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