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室组联动机制让监督力量更加协同高效,大家的集体感和归属感也变得更强了。”这是洛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搬进委机关集中办公点后大家的工作感受。
今年以来,洛南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把派驻机构集中办公作为统筹监督执纪力量、增强基层监督效能的重要抓手,积极协调、狠抓落实,顺利实现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办公,强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推行派驻机构集中办公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聚焦破解制约监督的实践难题,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洛南县派驻机构集中办公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对派驻机构领导机制、监督检查、线索处置等方面具体工作的职责权限和履职程序作出全面规范,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有力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正规化,确保派驻机构履职到位、工作务实有效。
《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所联系的派驻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按要求履行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及有关措施使用的审核审批职责。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应发挥好联系作用,与派驻机构实行信息共享、重要事项通报等机制,与归口监督部门共同研判政治生态,开展办案协作,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统一划转至县纪委监委,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服务保障。县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提供服务保障,为派驻机构提供集中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和日常办公用品,提供监督检查、办案用车等服务保障。派驻机构党组织关系转接后,成立相应党支部加强派驻机构党的建设,强化对派驻机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派驻机构干部参与委机关集中统一学习,执行委机关干部请休假制度,由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考勤。派驻机构每周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常委)每周主持召开一次派驻机构负责人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派驻机构负责人每半年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每半年、年底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制定派驻机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派驻机构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依据。派驻机构干部借用、抽调要在保证派驻机构正常履职情况下,经分管领导同意,由委组织部统一对接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充分发挥集中办公、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质效,为纵深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提供组织保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