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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召开
时间:2026-01-29  来源:县委巡察办 ​   点击:

1月27日,县委书记杨长江主持召开了二十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二十届中央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集中反馈会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赵一德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审议第九轮巡察综合报告、县委第六轮和第七轮巡察、市委提级巡察城关街道整改检查评估情况及2026年巡察工作计划,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雪锋,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萍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组织实施有力、发现问题精准、工作开展有序,能够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立足政治巡察根本定位,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动真碰硬,以严实作风和务实举措深入开展政治体检,揪出了一批难点堵点问题,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但被巡察党组织在政治建设、履行职责、管党治党、党的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要切实加以纠正。

会议指出,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和市委第六轮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还存在主体责任落的不够实、落实整改“一岗双责”还有偏差、整改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整改进度有明显滞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内涵把握、责任落实、干部力量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会议要求,要狠抓问题整改,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各巡察组要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分管县级领导要主动出席分管部门巡察反馈会议,协调推进疑难复杂问题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自觉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主动承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县委巡察办统筹督促、分析汇总,推动建立巡察整改会商、评估、问责等机制,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会议要求,县委巡察办要全面回顾总结二十届县委巡察工作,系统谋划制定《二十一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为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提供科学指引和精准“标尺”。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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