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招标方案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但关键是要严格按照程序抓好落实和推进,请将执行情况及时报给我们。”近日,洛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在列席县民政局党组(扩大)会议时,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洛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立足抓早抓小,聚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决策程序、执行落实等关键环节,紧盯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不断推动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派驻监督有形更有效。今年上半年,该派驻检监察组参加(列席)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3次,提出意见建议7条。
坚持关口前移,突出“事前”监督。完善事前报备审核,建立“一制度一清单、一事项一报备、一决策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综合监督单位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等通过会议通知单形式书面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根据需要通过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提前了解掌握所研究议题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对不符合决策程序和有关纪律政策的决策事项,直接予以回退。对可能存在隐患的决策事项,充分预判,及时提醒。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决策事项,督促其班子成员以会议研究、集体讨论形式作出有关集体决策,切实为“三重一大”事项安全有效开展夯实基础。
努力做足功课, 强化“事中”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委(组)会,对集体决策情况实施精细化全程监督,做到实时介入、全方位监督落实。结合事前分析研判,既对决策程序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又对决策政治性和社会性开展监督。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发现决策有违规违纪等倾向的坚决说“不”,督促推动县民政、财政、审计等4个被监督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化、高效化。
注重跟踪问效,严格“事后”监督。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专项检查为辅,定期、不定期对各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档案及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监督,进一步保障决策执行到位,强化监督效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直奔现场等方式监督问效,检查是否有将“三重一大”事项当作一般事项决策的行为,抽查议定事项是否有落实不到位或变通、违规等行为,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对执行不到位的单位、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跟踪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提升监督效能,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廉洁高效执行。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8次,纠正存在问题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