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公安局出台五项制度促进警风建设
为了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转变工作作风,洛南县公安局党委认真调研,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近日制定出台了五项制度,促进全县公安机关警风建设上水平。
一是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度》,预防和遏制队伍中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规范民警的接警行为,约束民警的言行。二是完善《承诺服务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布公安机关的办事和办案程序等,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的现象,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消除特权思想,让人民满意。三是出台《限时办结制度》,对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民爆物品、特种行业、出入境手续、车辆挂牌、事故处理、消防管理等严格限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推出《执法办事结果回复制度》,规范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治安案件、信访案件、证件等其他需要告知或回复事项的具体内容,方式和时限,减少群众投诉,维护群众利益。五是为了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制定了《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上述四种制度的,由县局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视其情节给予三项制度谈话,直至免职、降职、禁闭,并对分管部门工作的领导实施问责,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
(洛南纪委 詹绪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