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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镇制定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
时间:2010-05-25  来源: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AuthorName=gly' title='gly'>gly</a>   点击:

巡检镇制定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

 

为了扎实推进村级民主管理,督促村民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巡检镇对8个村村民监督委员会18项主要考核内容,将按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与各村监委会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挂钩,实行年终一次性兑现。具体考核办法为:

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监委会经费每年为500元,监委会主任工资为每年1200元,监委会委员工资为每人每年600元;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监委会经费为每年400元,监委会主工资为每年为1000元,监委会委员工资为每人每年400元;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监委会发放该年度全部经费和工资,考核分数每下降5分,扣发监委会经费50元,扣发监委会主任工资100元,扣发监委会委员每人50元。依次下延;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的制定,大大的激发了各村监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发挥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夯实了工作责任,从而促进了我镇各村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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