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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地税局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做到“五结合”
时间:2010-06-01  来源: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AuthorName=gly' title='gly'>gly</a>   点击:

一是坚持与干部教育培训相结合。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廉洁从政和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教育,努力把《廉政准则》的要求内化为坚强的党性原则和抵御风险、抵制诱惑的能力。 二是坚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突出抓好执行落实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强化整改、落实责任,使廉洁从政的要求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确保权力规范、高效、正确行使。三是坚持与机制制度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廉政制度,并抓好制度落实,把《廉政准则》的要求细化并融入到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干部职工自觉做到“尽责”、“守纪”。四是坚持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廉政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的要求,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五是坚持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与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确保《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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