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司法局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洛南县司法局按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要求,领导班子率先垂范,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全系统共查找出风险点105个,其中单位廉政风险点7个,股室廉政风险点20个,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78个,确定一级廉政风险3个,二级廉政风险12个,三级廉政风险11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07条,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80条。
一是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司法局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扎实安排,成立了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三名干部,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制定了《洛南县司法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多次召开本系统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搞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认真排查,严格把关。在实施查找风险点过程中,采取了“个人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五种方法”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格对照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要求,逐项排查权力事项,查找廉政风险隐患,做到找准、找全、找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机关和下属各单位排查出的风险点、预防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把关,梳理汇编廉政风险管理目录,在机关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逐个分析,确定风险点的表现形式和风险等级。
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在法制宣传、公证办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岗位上的法定权限内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把预防体系落实到每个股所和每一个岗位人员。切实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制定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召开全县司法所长会议,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通过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讲廉政课等形式,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使大家真切感受到廉政风险就在自己身边、就在自己的岗位上,就在自己单位,从而认识到开展防控管理不仅是对权力行使者的一种约束,更是对权力行使者政治前途,家庭幸福的关心、爱护、帮助和保护。
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司法系统单位、股室、岗位人员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元至5月份,全县司法系统排查矛盾纠纷627件,调处627件,调处成功623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100 %和98 %,同期上升15 %和12%;法律援助50件,结案30件,同期上升20%,未发生一起因调处、援助不及时引发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