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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落实“三严三实”  治理为官不为
时间:2015-10-10  来源: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AuthorName=南海霞' title='南海霞'>南海霞</a>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群体的治理力度,一方面彻查严惩了一大批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另一方面从严从细地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从公共权力的运用到个人的食用住行,都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和约束,权力被陆续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在此厉治背景之下,一些领导干部慨叹为官不易、“官不聊生”,个别领导干部选择了“为官不为”,并成为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严重背离了“三严三实”要求,我们必须警醒起来,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绝不容“为官不为”挑战“三严三实”。

一、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表现

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是一种较为普遍现象,全国各地各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现象表现为领导干部在工作岗位上掌握领导权力,负有领导职责和义务,但不能及时、有效、准确甚至不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一)不愿为,懒政庸政。有的干部当“泥菩萨”,“在岗却不在状态,在位却不谋事”,混日子,熬年头,寄希望于按资排辈、组织照顾;有的干部打“太极拳”,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总强调客观因素,不尽主观努力,有问题左躲右闪,遇矛盾上推下卸,对基层需求无动于衷,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有的干部摆“花架子”,只有“唱功”,没有“做功”,照搬照套,不求实效,用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干部设“软钉子”,借故推脱,出现了“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可事难办了”“不吃、不拿、也不干”等现象。一些地方给了钱、批了项目、供应了土地却没有用,就是典型的不作为现象。

  (二)不会为,本领恐慌。有的干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犯怵,新常态要求领导干部依据客观实际,遵循客观规律,搞经济建设要理性,但绝不能成为畏难的托词和失职的借口,更不能成为“为官不为”的挡箭牌;有的干部面对新的政绩观茫然,为怎样对待GDP而纠结,如果继续抓GDP,担心被视为急功近利,吃力不讨好;有的同志对简政放权不适应,依然用行政的“手”干预市场的“手”,面对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如同套上“紧箍咒”,浑身不自在;有的干部对依法办事感到恐慌,面对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束手无策,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等待观望,消极应付。

  (三)不敢为,明哲保身。有的同志怕“惹事”,得过且过,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不做事没事、做事会出事”;有的同志怕“出事”,听之任之;有的同志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尤其对那些会告状的恶人、会办事的能人、有交情的自己人,无原则迁就,无底线退让。                                                                                       

  (四)不担当,精神懈怠。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政治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态度暧昧,对错误思潮听之任之;有的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担当,回避矛盾推卸责任;有的领导干部缺乏事业担当,做稳当事当太平官,面对政绩工程,只怕得罪上级,不怕激怒群众,即使生态环境、群众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也不敢抵制,甚至为其推波助澜;有的干部采取极端的方式对待政商关系,从过去的“勾肩搭背”变成了“背对着背”,视商人、企业家为洪水猛兽,避而不见或者“软拒绝”,这说到底还是缺乏担当精神,把自己的“羽毛”看得比事业重。

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原因

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形成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从一定意义上来看,为官不为堪比严重的腐败行为,是失职渎职的另种表现,它的危害是极大的。

   (一)患上“反腐恐惧症”,心神不定而不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对一些腐败分子起到了强大的震慑效果,对整个干部队伍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但一些领导干部在受到教育的同时却对此进行了误读,把反腐倡廉和干事创业对立起来。比如,争资立项工作,以前是拼命“跑部进京”、“跑厅进省”,千方百计跑资金,全力以赴争项目,但现在以“风声紧了,要求严了”为借口,再也不去跑了,再也不去争了,甚至有些资金、项目即使上级准备给了,这些领导干部也想法推掉。

(二)把守规矩和干事创业对立起来,因行为受限而不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对规范领导干部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广泛认可。应该说领导干部有了规矩不是无所作为,而应当更加有为。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却把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规定当成“为官不易”的理由,在其位不谋其政。这些领导干部为避免“事多错多”,追求“少办事少担责”,想尽法子不办事、少办事。职责范围内之事,能躲就躲、能推就推。有些能马上就办好的事情,非要群众再跑一趟,甚至拖拖拉拉超过办事时限,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让群众办事来回跑、多次补件。过去群众形容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感到机关“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

(三)对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误读,政绩观偏差而不为。2014年颁布实施新的《条例》,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强调要改变“唯GDP政绩观”考核评价模式,要全面客观地对领导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等方面的考察,用较大的篇幅明确了实绩考察的内容,对防止简单以GDP评价政绩作了明确规定。但个别领导干部因此政绩观产生了偏差,干事想法和态度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简单地认为不以GDP论英雄,就是不要GDP、不要经济增长了。另外,新出台的《条例》突出了党管干部原则,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不唯分,也不唯票。对此,个别干部认为学习没有什么用了,搞好群众关系更没有什么用了,只要班子成员满意,和主要领导搞好关系就行了,因而出现了廉而不勤,不想作为的庸政现象。  

  (四)借口前任领导留下“包袱”,没有干事空间而不为。前些年,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唯GDP是瞻,片面强调发展,为了体现自己的政绩和能力,违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大搞政绩、形象工程,大搞招商引资、虚假投资,留下了大量的地方债和不良借贷。这些领导离任了,新的领导上任后,以往更多的则是通过“修改”前任思路、“调整”前任布局、否定前任规划来树立权威、展现能力,而目前更多的则是维持现状,不去谋划新的发展思路。有的新任领导同志抱怨道:前任领导把该调整不该调整的干部都调整了,该花的不该花钱的都花了,该用不该用的土地、资源都用了,现在是两手空空,我们来了还能干啥!

三、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治理对策

  当前,“为官不为”的消极影响、巨大危害逐渐显现,也成为全党、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将其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从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等各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这一问题解决好。

  (一)“开展“三严三实”教育,让官员“不想不作为”。要结合学习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在全党弘扬“三严三实”精神,形成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浓厚氛围。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聚焦“为官不为”问题,大力倡导做人要实。做人要实:不仅体现在不做什么,而且体现在做什么;不仅体现在循规蹈矩,而且体现在开拓创新;不仅体现在独善其身,而且体现在敢于批评;不仅体现在埋头苦干,而且体现在开明开放;不仅体现在低调做人,而且体现在扎实做事;不仅体现在尊重上级,而且体现在敬畏百姓;不仅体现在不说假话,而且体现在敢说真话;不仅体现在慎用权力,而且体现在敢于担当。

  (二)进行专项集中整治,让官员“不敢不作为”。制定具体禁令,广泛组织学习宣传,明确“为官不为”范畴,从而自觉把握底线;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明辨是非,认识危害,引起警醒;严明组织纪律,勤督查、多暗访、常曝光、严查处,对“为官不为”现象严格问责、严肃执纪,视其情节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直至纪律处分。

  (三)深入改革体制机制,让官员“不能不作为”。修改完善党政机关“三定方案”,科学合理地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切实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问题,消除“为官不为”的生存土壤;简政放权,规范用权,落实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为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戴上“紧箍咒”;实行政务公开,把内容、要求、流程、结果等置于“聚光灯”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让官员“主动去作为”。提供竞争平台,把改革发展重点领域、急难险重工作项目当作主赛场,让党员、干部在公开公平环境中赛作为、比担当;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凭业绩用干部,体现“干与不干有区别,干好干坏不一样”,坚决纠正和克服跑官买官、任人唯亲、按资排辈、平衡照顾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有为者有位,担当者重用,不让老实人吃亏;完善民主推荐制度,科学把握“群众公认”,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不让投机钻营、好人主义得好;建立基层干部关怀机制,组织要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对在大胆探索、攻坚克难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干部要理解宽容,对因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被诬告的干部要及时澄清、伸张正义,不让担当者寒心。

我们可以允许失误、宽容失败,但决不允许不谋事、不干事,决不允许不发展、不改革,决不允许遇到困难就轻言放弃、举手投降。要运用“三严三实”这个有力武器,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的担当意识、创新意识,坚决扫除为官不为的思想障碍,大胆消除担当上的“怕”字,思维方式上的“旧”字,工作作风上的“虚”字,用“三严”祛歪风、以“三实”聚正气。只有坚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才能推进作风建设;只有始终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也才能涤荡官场中的为官不为之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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