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统计局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意见”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意见”,切实改进作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统计系统清正廉洁、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按照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第三阶段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务会议研究局支部会议通过,特制定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十条意见”的实施细则。
1、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基层调研。局领导每月至少要到基层或所包村下乡调研不少于一次,各股室干部每月至少要到企业或所包扶的户走访调查不少于两次,要深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
2、改进会风文风,从严控制会议。要统筹安排各类培训会议,提倡用一个会解决多个问题,减少会议,严格控制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压缩会议经费,会议用餐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超标准。不得发放礼品和纪念品,不得组织娱乐性活动。提高会议实效,切实改进文风,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大话。
3、规范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上级来人调研、检查、考核等一般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到辖区边界、高速路口迎接,不准超人数陪同。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严禁提供香烟、上高档酒,严禁超人数、超范围陪餐。县级部门之间一律不得有公务接待,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馈赠土特产及各类礼品。参加上级通知的会议、学习、考察等活动,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批、规范执行,不得借机或绕道到景区旅游。干部下乡一律到镇廉政灶用餐,按标准缴纳餐费。
4、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到位。要从严遵守执行中省市关于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不滥发奖金和津补贴、加班费等,严格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和工会管理各项制度,工会正常福利发放应依规执行,不得将工会帐户并入单位行政帐户,不得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得发放购物卡、商业预付卡等。
5、严格审批报备,规范公务用车和婚丧喜庆事项。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谁签字、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节假日期间,确因公务需要用车,必须报备审批,手续齐全,规范使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局班子成员办理婚丧喜庆事项必须履行报备手续,严禁大操大办,严禁搞变通、只收礼不待客或化整为零、分批请客。
6、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局班子成员要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时时处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意见,不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接受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组织和参与赌博,不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不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等。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敢于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坚决从严查处,按组织程序建议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