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廉洁过节,严防“节日腐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工作抓深、抓实、抓细,确保春节前后风清气正,我局于1月25日召开了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节前廉洁谈话会。
会上,局长王景云组织学习了洛纪发〔2017〕1号文件精神,明确“七严禁”纪律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是严禁公款吃喝;二是严禁公款送年货节礼;三是严禁违规办福利和滥发钱物;四是严禁违规举办年会、晚会;五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六是严禁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和馈赠性安排;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会议要求,春节前后是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关键时期,大家要严格遵守“七严禁”,管好自己的嘴,不准、不该吃的要坚决令行禁止,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能动,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好自己的子女、管好自己的身边人。局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责任履行到位,确保2017年过一个勤俭、廉洁、祥和、文明的春节。
纪检组长崔爱霞在谈话中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春节前,干部实行去向审批备案制,严肃上下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规范言行举止,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二是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广大干部要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三是要把这谈话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两首先,四过硬”结合起来,与当前统计工作在追赶超越的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全面践行“五个扎实”,以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