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和巩固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于1月24日召开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并就县纪委监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进行再次学习。
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朱家锋代表院党组对全体干警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就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纠“四风”工作进行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要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二是扎实履职尽责,严格公正执法。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慎重用权,深刻汲取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以及近期各级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教训,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严格自我要求,涵养风清气正。要把党纪党规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要心向往之,更要力尽行之。要以“节点”为“考点”,保持对“腐蚀”和“围猎”的警觉,坚决拒绝接受当事人、案件利益关系人等的宴请,自觉规范“八小时外”言行,切实做到不跑、不收、不送。四是强化风险意识,做好安全防控。要严格遵守疫情常态化防控制度,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接触,坚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旗帜鲜明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高检院下发的《禁酒令》,做到不酗酒、不酒后驾车。
通过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全体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达到了“常敲警钟”、“提神醒脑”的作用,有效地维护和巩固了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