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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国际贩毒集团案维持原判 钟万亿难逃极刑
时间:2008-11-20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法制网讯 记者储皖中 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以大毒枭钟万亿为首的特大国际贩毒集团案已经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轰动全国的台湾毒枭钟万亿等贩毒一案,因钟万亿不服昆明中院一审的死刑判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上诉。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1月,钟万亿向在泰国的台湾老乡廖正雄(另案处理)联系购买毒品事宜,由钟溪洲、刘文嵩到泰国支付部分毒资,由王俊鹏在泰国负责检验毒品,采用将毒品藏匿于家具夹层中,通过国际海运的方式从泰国走私进入台湾贩卖,他则坐镇昆明遥控指挥。2006年1月,刘文嵩按照钟万亿的安排,到泰国拿钟万亿剩下的另一部分毒品,因担心已被泰国警方发现而未将毒品运走,后这部分毒品随同其他毒品藏匿在家具夹层中一起海运至台湾。

2006年2月3日,台湾警方在一货柜场进口仓查获了这批毒品,缴获毒品海洛因净重19723.42克。当天公安干警在昆明抓获了钟万亿、王俊鹏,第二天警方在瑞丽抓获刘文嵩,5月11日钟溪洲也在福清市城头镇后俸村落网。

2007年6月26日,昆明中院一审判决: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钟万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钟溪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俊鹏、刘文嵩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钟万亿等人不服,纷纷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庭审中,钟万亿等4人全部翻供,称自己与这批毒品无关,根本不知道这批毒品的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结合相关证据,最终认定钟万亿的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钟万亿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据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目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就此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死刑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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