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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受理哪些举报
时间:2014-06-25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质量技术监督机关是主管产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特种设备监察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对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行为的举报,由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受理。主要有: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行为;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以及其他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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