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洛南县十九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将对县环保局、县司法局(含公证处)、县发改局(含物价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四皓街道党工委(含18个所辖村居)开展巡察工作。
一、巡察时间
2017年4月19日—5月23日。
二、巡察对象
县环保局、县司法局(含公证处)、县发改局(含物价局)、县市场监管局、四皓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18个所辖村居),下属单位(办站)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党员干部。
三、巡察内容
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突出以下七个方面:
1.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
2.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情况;
3. 党建工作情况;
4.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5. 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6. 选人用人情况;
7.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四、巡察方式方法
巡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受理信访举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深入了解、抽查核实等方式进行。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五、受理信访举报方式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确保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县委5个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县委
第一巡察组
|
被巡察单位 |
县环保局 |
巡察负责人 |
组 长:余福书 副组长:祝君秀 |
举报电话 |
0914-7326448 17719722708 |
电子邮箱 |
lnxwxc1z@163.com(邮箱第七位为阿拉伯数字1) |
办公地点 |
洛南县城清川路原药监局办公楼四楼 |
举报箱地址 |
洛南县城清川路原药监局办公楼一楼、县环保局办公楼一楼 |
县委
第二巡察组
|
被巡察单位 |
县司法局(含公证处) |
巡察负责人 |
组 长:孟建华 副组长:孙林波 |
举报电话 |
0914-7326449 13379148210 |
电子邮箱 |
lnxwxc2z@163.com |
办公地点 |
洛南县城清川路原药监局办公楼四楼 |
举报箱地址 |
洛南县城清川路原药监局办公楼一楼、县司法局办公楼一楼 |
县委
第三巡察组
|
被巡察单位 |
县发改局(含物价局) |
巡察负责人 |
组 长:李 峰 副组长:孙 玲 |
举报电话 |
0914-7327763 17342465321 |
电子邮箱 |
lnxwxc3z@163.com |
办公地点 |
洛南县城清川路原药监局办公楼五楼 |
举报箱地址 |
洛南县城清川路原药监局办公楼一楼、县人大办公楼一楼大厅 |
县委
第四巡察组
|
被巡察单位 |
县市场监管局 |
巡察负责人 |
组 长:张新成 副组长:马椿荣 |
举报电话 |
0914-7327441 17342465178 |
电子邮箱 |
lnxwxc4z@163.com |
办公地点 |
洛南县城清川路原药监局办公楼五楼 |
举报箱地址 |
洛南县城清川路原药监局办公楼一楼、县市场监管局办公楼门口 |
县委
第五巡察组
|
被巡察单位 |
四皓街道党工委(含18个所辖村居) |
巡察负责人 |
组长:余双套 副组长:李福生 |
举报电话 |
0914-7327442 15389145138 |
电子邮箱 |
lnxwxc5z@163.com |
办公地点 |
洛南县城清川路原药监局办公楼五楼 |
举报箱地址 |
洛南县城清川路原药监局办公楼一楼、四皓街道办财政所门口 |
中共洛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