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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五项机制力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时间:2020-06-03  来源:   作者:詹绪敏   点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是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为了探索解决当前基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不清、有责不履、履责不实、问责不力、考责不严责等具体问题,洛南出台五项机制环环相扣破解难题,推动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工作中。

坚持清单明责,破解责任不清、有责不履的问题。将各级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细化为具体工作任务,结合班子成员分工,按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管方向、督落实、抓管带、树标杆”的履责要求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抓分管、抓细化、抓落实、抓管带、做示范”的履责要求,分解年度工作任务,逐人列示,形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中心工作任务和岗位变动,对主体责任清单及时调整,做到“责随岗定、人随岗走、定责到人”。通过清单明责机制,强化履责任务约束,解决了长期以来部分领导干部重业务、轻党建,平时疏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学习,业务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分,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认识笼统模糊,不清楚年度“该干什么”、“必须干什么”的问题。

坚持台账履责,破解履责不实、责任空转的问题。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配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要求按照履责事项的时间、地点、摘要和佐证资料指向等必要素,以月为单位,逐项记写,形成履责纪实台账(纪实簿),并要求履责纪实台账与佐证资料一一对应。通过履责纪实,促使领导干部扎扎实实做事、实实在在履责,“应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做了些什么”,有清单比对、有纪实查证、有佐证支撑,履责是否及时、扎实、到位,一目了然、清清楚楚,解决了长期以来部分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只挂帅不出征”、“只说不做”、“说到做不到”,以及浮而不入、是是而非、“打马虎眼”等的问题。

坚持研判督责,破解管责不力、履责偏差的问题。对党委(党组)季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核心指标及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季度考核通报。依据考核通报,参考个人履责纪实台账,以问题为导向,分级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责情况进行点评研判,找不足、传压力、促整改、补短板,并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格次,评定点评研判等次。其中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由上级纪委负责点评研判,班子成员履责情况由党委(党组)书记负责点评研判。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指标或中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系统或局域范围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相应工作的班子成员季度不点评研判为良好以上等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季度内被问责的,季度履责情况不点评研判为良好以上等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的,直接点评研判为较差等次。通过研判督责,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履责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就差纠偏,督促责任履行到位,解决了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安排、轻落实,重考责、轻督责等问题。

坚持据实问责,破解有责不问、追责不严的问题。上级党委、纪委及时对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责任范围内出现的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典型案件等履责负面情形进行书面通报,对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进行问责,或要求下级党委(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追责。通过及时通报领导干部履责负面情形,强化刚性问责要求,解决了长期以来部分党委(党组)在落实党内问责上遮掩护短、抹不开情面,失责不问、重责轻问,问责压力传导不下去的问题。

坚持考责用责,破解怠责推责、被动履责的问题。依据季度研判督责情况,年终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责情况进行总体考评。季度点评研判中有一个季度被点评研判为较差等次或两个季度被点评研判为良好等次的,年终不得考评为优秀等次;有两个季度被点评研判为较差等次的,年终直接考评为较差等次。被考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次年度不得评优树模和提拔任用。通过考责用责,使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个人进步相统一,促动领导干部主动履责、自觉履责,解决了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履责与不履责一个样,履责好坏一个样,被动履责、推着履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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