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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纪委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22-05-05  来源:洛南县纪委监委   点击: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洛南县石坡镇周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花勇违规购买烟酒的问题。

2019年至2020年,花勇担任周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工作中违规购买烟酒等花费2046元。花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花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洛南县天兴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闫军锋违规列支香烟款的问题。

2017年至2018年8月,闫军锋在任洛南县天兴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列支香烟款共计9550元。闫军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闫军锋受到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3.洛南县景村镇丰中村原监委会主任李新房参与并同意套取资金支付接待费的问题。

2018年6月,李新房任洛南县景村镇丰中村监委会主任期间,参与并同意通过虚列支出方式套取资金6188元,用于村集体办灶、接待等支出。李新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李新房受到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既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又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正风与反腐一体推进。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严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自觉弘扬新风正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认识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期间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风清气正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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