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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24-01-02  来源:洛南县纪委监委   点击:

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发挥以案示警教育功能,严防“节日病”,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洛南县供销联社原主任郭社锋、城关街道野里社区党支部书记张均峰违规收送礼金问题。2020年6月,郭社锋任县供销联社主任期间,城关街道野里社区党支部书记张均峰为申请项目资金,分别于2020年春节、端午节向郭社锋送果蔬、酒等礼品及礼金5000元。郭社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6月,郭社锋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张均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洛南县景村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忠合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2至2023年,孙忠合在任明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发放春节福利7000元。孙忠合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孙忠合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3.洛南县石坡镇桑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淑芳履职不到位问题。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石坡镇桑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淑芳任职期间,桑坪村发生2起森林火灾,王淑芳作为村级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森林防火工作宣传不到位,巡查检查不经常,工作作风不实不细。2023年7月,王淑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在持续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开展不扎实,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绷紧纪律之弦、筑牢自律之堤,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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