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受县委书记委托,县委副书记、县长杨长江主持召开县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听取二十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检查评估和第二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审议《二十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6年)》《洛南县巡察整改检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洛南县县级领导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3个规范性文件,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有关事宜。县委副书记李凌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萍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二十届县委第一轮被巡察单位能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二十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组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政治生态研判,做出客观准确的“政治体检”报告,达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目的,圆满完成了巡察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巡察办统筹协调、跟踪督办责任,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要求,要正视存在问题,始终高举巡察利剑,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做到彻底改、全面改;对发现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严肃处置。要保持严的基调,持续推进巡察工作深化发展,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6年)》总体布局,把准政治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协作配合,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要强化成果运用,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整改工作职责,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也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要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问责,用好巡察成果,切实发挥政治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