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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第一”强化办案主业
时间:2014-06-15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惩治腐败新精神、新要求,如何准确把握“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如何坚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的理念,如何真正贯彻“三转”要求,切实强化办案主业,成为一个亟需思考的问题。我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应树立“三个第一”理念,强化办案意识,创新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查办案件——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

查办案件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基本职责就是最核心的职责,否则纪检监察机关就失去优势和特色,失去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正确的办案理念,是保证办案方向,体现办案力度和检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适应新的形势,推进办案理念,变被动为主动,变自身领导为上级领导,变重视抓大案为抓大与抓早抓小并重,以高度的办案自觉和办案自信,层层传递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信心,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突出主业意识,强化办案职能。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效、最具威慑力的手段,只能加强,不能消弱。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办好案件是称职,不会查案是失职,有案不查是渎职”的理念,将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聚集办案,把办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领导精力向办案集中,机构设置向办案人员优化,人员力量向办案配强,后勤保障向办案倾斜,力求主业做大做强,履职尽责到位。

突出上级为主,加强办案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查办案件有效推进,必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做到“两为主”、“两报告”。这是科学把握查办案件规律作出的正确决定,有利于查办案件的统筹安排,有利于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即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理顺关系,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突出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要转变办案理念和方式。注重“抓大不放小,抓点不丢面”的办案原则,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狠打“老虎”,坚决查处重要领域、重点岗位的大案要案;又勤拍“苍蝇”,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小案,减少腐败滋生的环境。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办案原则,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拍拍肩膀,扯扯袖子”。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提醒、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注重“快查快办,缩短周期”的办案原则,不搞办案指标,不隐瞒也不扩大,严格遵守查办案件的时限要求,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积极改进办案工作模式。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及时结案、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办案成本。

完善机制——查办案件的“第一要求”

随着惩治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责任越来越重、节奏越来越快、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科学严密的办案机制,形成一条涵盖线索管理、办案程序等各个环节的完整链条,推进办案的规范化、智能化、协同化,提升办案的整体质效。

创新协调机制,构建运转高效新平台。建立健全和完善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按照《决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检察院、法院和审计等机关和部门参加的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有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成果互用的惩治腐败整体效应。改革和完善明确具体职责,健全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协作办案、案件移送、情况反馈等各项制度,依法发挥公安机关找人、检查机关留人、审计部门查账等专业优势,跨行业、跨部门抽调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案件查处,达到“1+1>2”的倍增效果。

加强信息化机制,提升办案水平科技化。针对违法违纪行为日益智能化、电子化、隐蔽化的情况,首先要以办案手段科技化为重点,提升办案整体功能。运用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以电脑程序对办案流程予以固化,加强对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案件审理等各个阶段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查办案件有关规定对初核、立案、调查等阶段设置办理时限,增加超时自动提醒功能,推动依纪依法办案要求的落实。运用现代监控系统,对办案谈话过程进行监督,对谈话证据材料予以固定,提高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其次要以办案手段信息化为重点,拓宽外围取证途径。传统的办案手段局限于查调纸质账目、以供促证,容易使查办案件工作陷入僵局。就迫切需要运用科技办案协助传统证据,查办案件过程中,通过查询违纪嫌疑人的房产、户籍、档案、通讯、银行账户、电脑等信息,成为协助突破谈话,获取更多信息的重要途径。

提升能力——查办案件的“第一保障”

当前,腐败案件日益呈现出案情复杂化、问题领域化、手段智谋化等新的特点,对办案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事业成败,关键在人。突出办案主业,必须从人员配备、业务培训、严格纪律等方面入手,打造一支响当当的主力军。

人员调配统一化。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办案人才库”和“陪护人才库”,储备具有谈话突破、询问笔录、审计查账、调查取证等特长的优秀办案人才。实施“统一指挥、异地交叉、区域合作”的调查模式,实现市县联动、部门参与、上下协作、资源共享。

素质培养业务化。定期对办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对讯问提纲、谈话技巧、心理知识、取证要点、案件文书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定期开展法律、财会等专业知识竞赛活动,着力培养一批敢办案、能办案的领军人物。

办案程序制度化。制定纪检干部办案守则和案件主办制度等工作制度,严明纪律,细化程序,强化制约,确保每个案件设立专案组,下设内审、外调、材料、保障、监督等几个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构建“人防、技防、心防”三位一体的监督体制,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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