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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纪委监委突出“七抓”强化执纪审查工作
时间:2018-03-28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洛南县纪委监委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损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不断强化措施,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一是抓领导,不断夯实工作责任。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落实查办案件由县纪委书记负总责,纪委常委、各室(部)主任分片包抓镇(办)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实现全县16个镇(办)党(工)委办案工作领导包抓全覆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纪委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制定案件查办工作方案,亲自协调重点案件的办理,并逐级签订查办案件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纪委全员办案、乡镇分片办案、部门归口办案工作责任。

二是抓案源,着力拓宽案件线索。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网、电”的立体信访举报体系,主动挖掘案件线索,切实提高案源质量,夯实办案工作基础。一是坚持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受理,对群众电话举报详细记录,做到逐一排查,仔细筛选,对网络舆情认真分析研判,发现案件线索。二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主动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认真分析,综合研判,捕捉线索,跟踪调查。三是充分利用调查研究、执法监察、纠风治乱、廉政风险点查找、人民监督哨制度落实等方式和途径,广泛搜集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四是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执法监督部门案件信息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相互交流情况,不断挖掘案件线索。

三是抓机制,着力提高案件质量。结合本县实际,积极探索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创新办案方式。针对每个案件线索,制定详细调查方案,将办案重心由正面接触谈话转移到正面接触前的秘密调查,将办案方法从偏重于强攻硬取,转变为运用谋略突破案件。二是实行办案专人负责制。每查办一起案件,明确一人主办,全程参与,一办到底,全权负责。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制。初核及立案调查终了,坚持分管副书记与调查组、纪检室相关人员集体讨论研究,公正拿出结论,及时提交纪委常委会研究,认真作出定性和处理意见。四是强化办案协作制度。认真落实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和部门与镇之间联合办案制度,整合人力资源,推进办案工作。

四是抓规范,着力实现安全办案。严格履行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及案件移送程序,自觉接受办案过程的监督,保证案件工作始终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的轨道上运行。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洛南县纪检监察组织办案安全纪律》,修订完善了《案件查办人员工作纪律》、《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度》等10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办案人员,用制度监督办案过程,用制度规范办案安全。

五是抓协调,形成办案工作合力。注重发挥县纪委监委的协调抓总作用,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办案合力。一是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做到信息上相互沟通,工作上相互支持,手段上相互补充,处理上相互衔接。二是加强与检察、公安、法院、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办案合力。三是加强委机关内部室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委机关内部各室在执纪监督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线索,加强线索移送衔接,整合力量进行核查,营造全员参与办案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对基层办案的指导督办,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强化对镇纪委和派驻机构主动办案意识的引导,采取提级办案,以案代训,跟踪督办,上门指导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抓考核,着力提高办案积极性。制定落实《洛南县纪检监委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坚持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检查、年度考评实行案件查办约谈制,纪委主要领导对镇(办)连续两月未查办案件的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落实案件查办责任。坚持把查办案件与干部的使用和评优树模相结合,与办案实绩紧密挂钩,统一考核,落实奖惩。

七是抓队伍,着力提高干部素质。按照配齐配强办案人员的原则,及时调配充实办案人员。不断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举办全县纪检监察案件工作培训,加强自我约束,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确保执纪执法队伍始终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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