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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南县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11-06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近日,洛南县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洛源镇五龙村违规落实扶贫政策问题。

2015年至2017年,五龙村将不符合条件的5户群众申报为低保户且不及时上报剔除,村主要干部失职失责;2016年至2017年,五龙村对十九组组长柯尊理收回后挪用贫困户低保金12645元、收回后组内平分贫困户低保金6890元的问题监管未发现,村主要干部失职失责。201886日,县纪委给予五龙村党支部书记冀秋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十九组组长柯尊理党内警告处分,建议洛源镇政府对村委会主任李军正(非党)失职失责问题责令检查。

2.髙耀镇龙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喜贵违规越界硬化道路问题。

2017年,在村通组路硬化过程中,邱喜贵擅自决定将老虎沟组通组路硬化延伸至相邻的河南省卢氏县官坡镇兰草村凉水沟组,越界硬化道路250米,造成扶贫资金浪费。2018820日,县纪委给予邱喜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三要镇龙山村原文书杨爱平违规向贫困户收费问题。

20147月,杨爱平在负责该村脱贫攻坚建档立卡工作中,私自收取68户贫困户每户35元资料费共计2380元,用于支付贫困户户口本、身份证、一折通等资料的复印费。2018820日,县纪委给予杨爱平党内警告处分。

4.石门镇太白岔村违规实施扶贫工程项目问题。

2017年,太白岔村在实施贫困户院落和入户路硬化、危房改造等工程项目中存在不履行招投标程序、危房改造墙体加固排危不彻底、虚报工程量套取危改资金1906.2元等问题,村主要干部失职失责。2018910日,县纪委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姚当强、村委会主任窦朝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永丰镇永丰社区原主任焦明哲落实低保政策失职失责问题。

2014年至2017年,焦明哲在担任永丰社区主任期间,对该社区五一组收回后挪用部分贫困户低保金3800元的问题监管未发现,工作失职失责。2018918日,永丰镇党委给予焦明哲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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