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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南县乡镇政务公开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时间:2008-12-05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南县乡镇政务公开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做好事务公开工作,按照洛办发[2006]85号文件要求,现将洛南县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厂务公开四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乡镇、本单位、本企业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主抓领导和人员扎实开展工作,将具体组织实施情况于四月底上报县政府办公室,报监察局备案。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洛南县校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及计划安排。包括学校年度,学期教育教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勤工俭学项目的决策方案;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学校重大教研、教改情况;各项奖惩制度及兑现情况;学校领导成员的工作纪律要求;教职工的工作情况综合考核及请假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等。

(二)学校基建维修及教学设施配备的长远规划;学校基建工程预算及招、投标;学校购置大宗的公物、仪器、图书及其它教学设备的渠道,价格及购物负责人。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包括职工住房分配方案、职称评定、晋职晋级、评优树模、年度考核、办法及结果,教职工困难补助费及加班等。

(四)学籍管理的公开。留级、休学、转学、补习的人员情况、收费情况、学籍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分班、调班的原则及办理结果,各班流失学生情况等。

(五)各种收费的政策依据和标准、用途,以及学校的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等情况。

(六)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包括学校领导干部住房、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等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以及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情况,领导人员任期财务审计情况,出差费用情况等。

(七)教代会评议学校领导及学校资金使用情况,学校购置大宗物品(福利品)的经费开支和发放使用情况。

(八)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公开内容要因校制宜,不同时期确定不同重点,要自始至终把职工关心的热点,学校改革发展的难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

二、公开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代会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基本载体,应坚持一年不少两次,教代会闭会期间,要通过教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进行公布。

2、校务公开栏或意见箱。公开栏是职工喜闻乐见的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要求制做规范,标志醒目,专人管理,定期公布 。

3、党委扩大会,教职工代表联席会,中层干部会等形式公开。

4、定期召开校情通报会。

5、其他公开形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设立校长信箱,召开党、政、工联席会,校情通报会,建立校长接待日,职工代表巡视制度以及文件、公告、公示、广播、简报等辅助形式进行公开。公开形式要从实际出发,灵活多样,便捷实用。

三、公开程序

1、公开内容的提出,筛选、审查、确定。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间的确定。

2、凡需进行公开的内容,须先提交教职工代表充分讨论。

3、内容公开后,要广泛征集职工意见建议。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结果须公开。

四、公开时间。校务公开要坚持日常事项经常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财务公开坚持每月一次。

五、监督方式。实行校务公开应建立纪监、工会、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公示内容、形式、程序、承办部门、时间等实施全面监督。

六、意见反馈及整改。校务公开后,就及时或定期通过座谈会,意见征询表等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对合理意见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尽快答复;对不合理意见,应及时向职工说明,采纳意见和整改后应再次公开。

七、建立校务公开档案。要将每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承办部门、职工的意见建议,以及答复整改结果等资料,全面收集,分类整理,建卡登记,每年情况归纳装订,保存备查。

 

洛南县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村民政策性涉农收费的依据和标准的公开;一事一议筹资数额、一事一议筹酬劳数额的公开。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版和价目表的方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价和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的公开: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计划;收益分配计划。

2、各项收入的公开:集体经济项目、农村机动地、地等转让、租赁、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其它收入。

3、各项支出的公开: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村社干部工资及资金补贴;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有关上交款项;其它支出。

4、各项财产的公开: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其它财产。

5、债权债务的公开:农户往来;各项应收款及应付款;银行贷款及其它借款;其它债权债务。

6、收益分配的公开:收益总额;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总额;投资分红总额;其它分配。

(三)宅基地的审批情况,包括农用宅基地审批情况、户数、面积,原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审批情况、户数、面积,未利用地宅基本地审批情况、户数、面积的公开;土地征用补偿及其分配情况,包括征用土地单位、供地情况、面积、征用补偿标准、总额、补偿费到位、到户情况的公开;新开垦土地登记,包括新开垦宗地数(片)、审批情况、年限、新开垦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实际利用面积、登记发证情况的公开。

(四)计划生育工作中符合当年生育政策的育龄夫妇名单、社会扶养费的收缴情况进行公开。

(五)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低保户的确认、各类救灾救济资金、款物公开评审、发放、使用情况的一事一公开。

(六)退耕还林还草确认、兑现及年度检查情况的公开。

(七)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公开;粮食收购价格公开。

(八)水费收缴、价格和用量情况的公开;每次灌溉后,对用水户土地面积、用水量和收费进行公开,每年汇总公开; 对水费的上缴、返还村或农民用水协会情况进行公开。

(九)电费的收缴、价格、用量情况的公开。

(十)国家补贴农民资金到村入户情况的公开

(十一)畜牧防疫费征收情况的公开

(十二)农牧区合作医疗的收集及其支付情况的公开

(十三)抗震安居工程资金发放情况的公开

(十四)村规民约、依法治村事项的公开。

二、公开的方式及监督

(一)村务公开由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

(二)涉及村务的事项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涉及村级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对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予以公布。

(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方便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也可以通过民主听证会、广播、明白纸”“明白卡等形式公开。

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会议、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四)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三至七人组成,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科学、规范;

2、征求和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建议;

3、对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作出答复或者进行整改;

4、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汇报村务公开的监督情况。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或者打击报复。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撤销其资格。

(五)村民对村务公开行使下列权力:

1、对公布的内容、时间、程序等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村民委员会进行解释和答复;

2、委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查阅本村有关财务帐目、凭证;

3、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村民委员会研究讨论涉及村务公开的事项时,应当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至二名成员列席会议。

(七)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后,村民有疑问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村民委员会询问或者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民委员会对村民询问的事项应当在十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反映的事项应当进行审查,对有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当督促村民委员会限期重新公布。

(八)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村务公开中形成的各种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洛南县厂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的公开。主要包括: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原材料的物资采购,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兼并破产,资产处置方案及执行情况;企业内部重大改革方案及执行情况;担保金额较大的经济担保合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关内容,工效挂钩方案及执行情况等。

2、企业财务公开。包括:年度财务报告、财务计划和投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福利费和公益金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下属分厂、车间、部门等二级单位财务的收支情况。

3、职工切身利益有关事项的公开。包括:企业购房、职工住房分配,房改方案及房改资金管理,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方案及实施,职工工资及资金分配方案及提薪晋级方案,职工最低工资及生活标准,养老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和使用,企业招工录用,辞退职工的程序,劳动争议处理,专业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条件和程序。

4、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事项的公开。包括:企业领导民主评议的结果,企业领导人员的收入、住房、购房、装修住房、使用公车、通讯工具及及费用开支;企业领导人员有无兼职兼薪,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出差出国(境)费用开支、购买本企业内部职工股以及有无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及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的情况。

5、企业投资并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车间、班组,应结合实际,制定内部事务公开制度及内容。

6、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厂务公开要做到:企业财务收入支出公开、留守人员岗位公开;竞争上岗或轮岗、职工进中心进低保和救济物资发放公开。

二、公开形式

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全县国有、集体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坚持每年召开1—2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落实职代会职权,凡需经职代会审计、决定和向职代会报告的重大事项,都要在职代会上公开,接受职代会监督,保证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力的落实。

2、设立固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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