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县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保安镇北斗村党支部书记任彦生落实就业扶贫政策优亲厚友问题。
2017年7月,任彦生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条件的已出嫁女儿任某申报为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18年5月13日,保安镇党委给予任彦生党内警告处分,其女儿的公益性工作岗位被取消。
2.高耀镇杨河村梁塬组组长杨长林截留挪用生态林补偿资金问题。
2011年至2016年,杨长林累计截留本组135户群众生态林补偿资金30841.82元,用于本组广场建设、核桃科管等支出,侵害群众利益。2018年6月20日,高耀镇党委给予杨长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坡镇罗窑村原监委会主任杜爱民违规收取移民搬迁群众费用问题。
2013年3月,杜爱民在负责村移民搬迁相关工作中,违规收取15户搬迁户每户500元,计7500元用于材料制作、差旅报销等。2018年6月14日,石坡镇党委给予杜爱民党内警告处分。
4.石门镇花庙村原村委会主任苏福会规避扶贫工程招标问题。
2017年11月,苏福会拆分苏陕协作项目花庙村烤烟育苗大棚建设项目,分头与承建商签订建设合同,规避工程招投标。2018年6月21日,石门镇党委给予苏福会党内警告处分。
5.灵口镇丁塬村文书光民芳落实高龄补贴政策失职失责问题。
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光民芳在负责全村高龄补贴审核上报工作期间,未按照要求对高龄人员信息进行核查,致使已死亡村民王某的家属违规多领高龄补贴2850元。2018年4月26日,灵口镇党委给予光民芳党内警告处分,补贴资金予以追缴。
6.巡检镇石墙村原村委会主任余引民工作失职失责致使危改资金兑付不到位问题。
2017年10月,余引民在负责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过程中,工作失职失责,致使5户贫困户垫付的15936元危改材料款长期滞留施工队手中未能及时偿还。2018年6月10日,巡检镇党委给予余引民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