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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管理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1-11-19  来源:洛南县纪委监委   点击:

为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传导压力、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全县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有序开展,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柏峪寺镇薛楼村原村委会主任郝武滞留群众一折通问题。柏峪寺镇薛楼村原村委会主任郝武在任职期间,以监管贫困户刘某某(精神二级残疾)日常生活为由,滞留刘某某个人一折通半年之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柏峪寺镇党委给予郝武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2、灵口镇宋川村房洼组组长王双林收取群众低保金、退耕还林款问题。灵口镇宋川村房洼组组长王双林在任职期间,先后8次收取发放给群众的低保金43728元、退耕还林款20516.75元,分别用于支付修路款、拉电费用、交群众合疗款、房屋保险等开支,侵害了群众利益。2021年10月,灵口镇给予王双林警告处分。

3、古城镇红旗村原党支部书记蔺会民违规领取临时救助资金问题。古城镇红旗村原党支部书记蔺会民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自己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情况下,以其妻子褚某某名义申请临时救助1000元。2021年10月,古城镇党委给予蔺会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三要镇干部何永成在五保资金兑付中失职失责问题。三要镇干部何永成在负责该镇民政工作期间,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该镇话庙村五保户常某某从走失至宣布失踪期间五保户供养金一直发放。2020年10月,洛南县纪委给予何永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通报案例,反映出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仍存在滞留挪用、改变用途、虚报冒领、兑付不及时、履职不力等违纪违规问题,对上述问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县委政府和县纪委监委集中治理惠农惠民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通报强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是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有力举措,是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上来,深入落实全县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精准研判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到精准施治、标本兼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做到自省自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常态化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线索,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作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对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明的纪律确保群众的“每一分钱”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群众手中,使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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